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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建设项目报批报建办理

发布时间:2023-07-28 12:09:23 浏览量: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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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上海市核准制企业投资项目建设流程

(一) 土地招拍挂项目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商业、旅游、金融、服务、娱乐、商品房六类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采取招拍挂方式。 土地招拍挂项目核准流程包括8个主要环节:1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2、环评审批;3、项目核准;4、设计方案审批 ;5、设计文件审查;6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核发施工许可证;8、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竣工验收)。



(二) 划拨用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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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划拨用地项目核准流程包括8个主要环节: 1、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 ;2、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3、项目核准;4、设计方案审批;5、设计文件审查;6、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核发施工许可证;8、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竣工验收)。



( 三 ) 自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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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土地一般是指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自有生活用地,国家禁止变相开发商品房。

自有土地项目核准流程包括8个主要环节: 1、规划设计要求(及用地预审);2、环评审批;3、项目核准; 4、设计方案审批; 5、设计文件审查;6、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核发施工许可证;8、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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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建设项目办理流程 第一章 概述

一、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

根据土地招拍挂项目核准流程包括8个主要环节,具体是:

1. 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前,由市、区(县)招拍办向房地、投资、

规土、环保、绿化、市容环卫、公安(交通)、民防、卫生、管线管理等部门书面征询意见,各部门提出项目开发的有关技术参数、控制标准等管理建设要求,并书面反馈市、区(县)招拍办。各项管理建设要求应当在招标、拍卖、挂牌文件和出让合同中明确告知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项目建设单位)。

2. 环评审批——在报送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前,项目单位凭土地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

土地出让合同)先到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评审批。

3. 项目核准——项目单位在获得环评审批文件后,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土

地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土地 出让合同)、办理审批等文件。核准后,项目单位凭核准文件分别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设计方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向房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4. 设计方案审批——项目单位按照出让合同的要求,组织编制设计方案并报送规划管理部门审

批。规划管理部门在收到设计方案后,将有关材料书面征询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相关部门的意见。

5. 设计文件审查——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核准报告,组织编制设计文件,报送建设

交通管理部门。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 , 组织投资、规土、环保、绿化、公安(交通、消防)、市容环卫、卫生、民防、安全监督、管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会审,或者书面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会审后的意见反馈审图公司。审图公司按照设计文件审查的规定,结合会审意见,出具审图意见并报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6.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审图意见备案文

件后,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放样复验。

7. 核发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施

工监理招投标备案、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备案、使用粘土砖的核定手续,并申请核发施工许可证。

8. 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可委托建设交通管理部门

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具备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环保、消防

等验收(试生产)审批意见,办理工程质量验收备案、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等文件。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竣工验收。

二 、划拨用地建设项目:

划拨用地项目核准流程(见附件2)包括8个主要环节,具体是:

1. 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单位在报送核准机关核准

前,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

2. 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项目单位凭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分别向房地管理

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评审批。

3. 项目核准——完成上述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规划

选址意见、用地预审、环评审批等文件。 核准后,项目单位凭核准文件分别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设计方案审批;向房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4. 设计方案审批——项目单位按照规划选址意见的要求,组织编制设计方案并报送规划管理部

门审批。规划管理部门在收到设计方案后,将有关材料书面征询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相关部门的意见。 设计方案审批通过后,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

5. 设计文件审查——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核准报告,组织编制设计文件,报送建设

交通管理部门。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组织投资、规划、环保、绿化、公安(交通、消防)、市容环卫、卫生、民防、安全监督、管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会审,或者书面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会审后的意见反馈审图公司。审图公司按照设计文件审查的规定,结合会审意见,出具审图意见并报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6.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审图意见备案文

件后,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放样复验。

7. 核发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施

工监理招投标备案、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备案、使用粘土砖的核定手续,并申请核发施工许可证。

8. 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可委托建设交通管理部门

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具备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环保、消防等验收(试生产)审批意见,办理工程质量验收备案、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等文件。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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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有土建设项目:

自有土地项目核准流程(见附件3)包括8个主要环节 , 具体是:

1. 规划设计要求(及用地预审)——项目单位在报送核准机关核准前,首先向规划管理部门申

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审批,并按规定向房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 环评审批——项目单位凭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或合同变更文

件,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评审批文件。

3. 项目核准——完成上述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土地

预审意见(或土地出让变更合同 )、规划设计要求、环评审批等文件。核准后,项目单位凭核准文件分别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设计方案审批;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4. 设计方案审批——项目单位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组织编制设计方案并报送规划管理部门审

批。规划管理部门在收到设计方案后,将有关材料书面征询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相关部门的意见。

5. 设计文件审查——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核准报告,组织编制设计文件,报送建设

交通管理部门。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组织投资、规划、环保、绿化、公安(交通、消防)、市容环卫、卫生、民防、安全监督、管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会审,或者书面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会审后的意见反馈审图公司。审图公司按照设计文件审查的规定,结合会审意见,出具审图意见并报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6.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审图意见备案文

件后,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放样复验。

7. 核发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施

工监理招投标备案、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备案、使用粘土砖的核定手续,并申请核发施工许可证。

8. 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可委托建设交通管理部门

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具备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环保、消防等验收(试生产)审批意见,办理工程质量验收备案、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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